法制網記者 趙志鋒
  一個由26人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明確的幫規,嚴密的組織,並不定期組織聚會,為成員添置衣物,發放工資、生活費、“跑路費”等費用。
  今天上午,危害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長達5年之久的李林勝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被告人多達26人,法官在開庭後核對被告人身份信息就用時長達10餘分鐘。
  ???賭場起家 “混社會”竟發放工資
  起訴書指控,2006年至2013年4月期間,被告人李林勝先後吸納何光瑜、張舜澤等永登縣城社會閑散人員為麾下成員,通過長期在永登縣城及周邊開設賭場,組織多人聚眾賭博數十場次,期間,李林勝通過安排龍海水、何光瑜、張舜澤、許鵬等人在賭場內向參賭人員放高利貸及抽頭漁利等方式,非法獲利近百萬元。
  為了便於組織行動、更好地控制手下成員籠絡人心,李林勝、何光瑜、張舜澤均租有房屋供組織成員聚集,並不定期組織聚會,為成員添置衣物,發放工資、生活費、“跑路費”等費用,逐漸坐大成勢,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林勝、何光瑜、張舜澤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王福雲等12人為積极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公訴機關認為,該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的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逞強鬥狠,為非作惡,在永登縣城所謂“混社會”和“賭博”圈子,以及茶府、KTV等娛樂場所形成重大影響和一定控制,給群眾造成心理強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幫規嚴密 一不准搶二不許盜
  庭審時,該團夥老大李林勝在接受公訴人發問時,當庭否認了他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認為和他一起做事的是“幾個朋友”,很多團夥成員他都不認識。
  當公訴人指出他是否要求過團夥成員“不准手下單獨行動,必須保持聯繫暢通,不准惹是生非、不准反水,要孝敬父母”等時,他稱曾經說過“一不准搶二不許盜”。
  據警方今年10月份的通報稱,該團夥以人員眾多、等級分明為特點,具有明確的組織性。以李林勝為首,骨幹成員何光瑜、張舜澤等人稱李林勝為“哥”, 何光瑜、張舜澤所帶兄弟稱何光瑜、張舜澤為“哥”,稱李林勝為“領導”。
  公訴機關指控,李林勝對所有違反幫規的組織成員,輕則責罵、重則毆打。2013年1月的某一天,李林勝指使王福雲等人將不守其規矩的林長貴帶至一齣租屋內,王福雲持砍刀,李林勝持木棒、弓弩對林進行毆打。致林長貴頭部、背部受傷。經法醫鑒定,林長貴傷情屬輕傷。
  對於私吞款物的組織成員,該團夥的懲罰措施也絕不手軟。2012年底,團夥骨幹何光瑜在得知成員韓文私吞了其800元啤酒經銷款後,安排人將韓文強行帶至一齣租屋,對韓拳打腳踢及持鋼管、砍刀進行毆打,將其打傷,之後逼迫韓給其母打電話,要求籌集2000元現金以還錢。之後,將韓押至永登縣委門前廣場,從韓母處取得2000元現金後將韓放走,前後持續約2小時。
  稱霸一方 強行推銷啤酒茶葉
  公訴機關指控,該團夥強行向永登縣城各茶府、KTV等娛樂場所銷售啤酒、茶葉等方式聚斂錢財,其攫取的經濟利益,主要用於該組織生存、發展。
  據偵辦案件的警方透露,自2009年以,該團夥向永登縣城200餘家茶府、KTV娛樂場所強行推銷茶葉近3年、啤酒近1年半,涉及商戶達209家,占縣城KTV、茶府總數268家的78%,非法獲取經濟利益達數萬元。
  公訴機關透露,該團夥向娛樂場所強行推銷啤酒、茶葉的手段主要有驅趕客人、打砸物品、尋釁滋事、騷擾等方式,迫使經營場所就範。2011年至2013年4月期間,何光瑜帶領組織成員,先後向永登縣城關鎮的KTV、茶府、餐廳等數十家經營場所長期銷售茶葉、啤酒。
  2012年4月某晚22時許,何光瑜為迫使位於永登縣城關鎮濱河大道的某K歌坊使用其經銷的啤酒,帶領組成成員多人,尋釁對該歌坊經營者馬某拳打腳踢進行毆打,並將該歌坊一包廂內的電視機、點歌機、茶几砸毀。經鑒定,上述物品價值5255元。
  此外,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期間,李林勝以收取保護費為名,先後四次向經營棋牌室的何某敲詐勒索現金33000元。
  爭強鬥狠 觸犯多種刑律作案達17起
  公訴機關指控,該團夥為了爭強鬥狠,對冒犯組織成員親友的,以及威脅到組織切身利益的人都被視為攻擊對象,頻繁實施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行為。而該組成成員的構成中,大多數為80後、90後,除一名大學生外,其餘全是社會閑散人員。
  2009年1月31日22時許,在永登縣城關鎮某KTV門口,李林勝為替何光瑜報仇,糾集多人持刀追砍馮某、柳某等人,被他人勸解後雙方散開。馮某、柳某等人乘出租車前往永登縣醫院就醫。在醫院門口再次與李林勝等人相遇。李林勝等人駕車追趕,將馮某等人所乘車輛截停,李林勝等人持刀、棒等凶器砍、打馮某、柳某,致二人受傷。
  2012年7月某晚21時許,桂某在永登縣城關鎮某火鍋店與李林勝之妻張某因故發生口角,李林勝在接到張的電話後,帶領成員趕到該火鍋店,將桂某、種某、楊某強行帶至永登縣城關鎮濱河大道高家灣橋附近一砂料場後,強令該三人跪下,並拳打腳踢及持鋼管、腰帶等物對該三人進行毆打,前後持續約2小時。期間,李林勝持其隨身攜帶的改裝氣壓手槍將被害人種某腿部擊傷。
  為了爭奪啤酒市場,何光瑜曾帶領10餘人在永登縣城關鎮體育場附近與李東霖等人持械鬥毆,何光瑜等多人被毆打致傷。經法醫鑒定:何光瑜傷情屬重傷;李東霖傷情為輕微傷。
  公訴機關指控,從2009年至2013年4月期間,該組織成員共實施17起犯罪,涉及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強迫交易、故意毀壞財物等多宗罪行,致6人重傷,5人輕傷,3人輕微傷。
  ?? 法制網蘭州12月23日電  (原標題:蘭州李林勝等26人涉黑團夥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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